鲁庄公八年,也是齐襄公十二年,更是周庄王十一年。当时周天下的每一个封国,都有自己的年号。这年号,可就多了去了。年号不一样,写出来读出来,可就五花八门。
其实指的都是同一年。
这一年,按现代汉语准确的说法是:公元前686年。
我们伟大的孔圣人在写《春秋》时候,用的是鲁国国君的年号。春秋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鲁隐公元年。所以,《左传》在释义《春秋》的时候,用的也是鲁国国君的年号。鲁庄公八年,也就是公元前686年的冬天,齐襄公决定去姑棼狩猎。
姑棼,地名,在今山东博兴县南。
于是,左老师记载:冬十二月,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左传·鲁庄公八年》)。
齐襄公带了男宠孟阳,勇士石之纷如,以及一众侍从就奔姑棼而去。并在贝丘这个地方,张弓搭箭,追鹿逐兔。也与孟阳追逐嬉戏,旷达惬意。
他不知道的是,危险,正向他步步逼近。
我亲爱的读者们,我在讲述历史事件的时候,不大喜欢描述事件的细节。因为,讲述同类故事的作品很多,各类细节基本趋于详尽。我不希望就此浪费笔墨,也浪费我的读者的眼睛。因为我就算把细节描述出来,也不过是同类故事的重复,或者翻版。不具有我笔下的新意。
我就首接告诉大家结局吧。
结局没有悬念。
连称管至父连同公孙无知以及连称妹妹的苦心孤诣的策划,阴谋得逞。
刚毅强悍如齐襄公,也经不得阴谋的暗算。
这当然归咎于他的跋扈。
但是,古时候的那个安全管理,其实有巨大的漏洞。
不然,一代强人,怎会如此轻易毙命?
有史料显示,春秋时期诸侯出行仅设“虎贲”“旅贲”等少量亲卫,《周礼·夏官》载“诸侯虎贲百人”,齐襄公狩猎仅带孟阳、石之纷如等近侍,反映出公室卫队建制尚不完善,为政变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连称妹妹的外心,传递消息的手段,既没有防范,也没有疑惑,当然,更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总之一句话,齐襄公不知道。
当然,连称从妹在宫中“无宠”,长期受冷落使其成为政变集团的情报节点。这种利用后宫失势者渗透宫廷的手段,的确在春秋时期的政变中,屡见不鲜。比如,我在后文中将讲到晋献公时期的骊姬之乱,也有这样的情况。
同样地,公孙无知的觊觎以及暗中的运作,齐襄公还是依然不知道。然后,连称管至父带兵或者带刺客从葵丘到姑棼,这其实是一个大动作,齐襄公居然还是不知道其中的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
按《守法》简“边城戍卒五日一报”的制度,葵丘至姑棼快马不过两日路程。连称等人能隐秘调兵,或利用戍期轮换之机,或贿赂关隘守吏。这也反映出齐国边地管控存在漏洞。
总之,如斯的疏忽,齐襄公的人生无可奈何地提前走到了尽头。
在这里,我必须得稍加笔墨,要表彰三个人。
尽管他们三人的确没有救下齐襄公,但是在生死时速的瞬间,他们三个人都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阻拦刺向齐襄公的刀剑。
我不敢妄自为他们三人,颁发英雄的光荣称号。
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他们三人无疑都是舍身护主的典范。
至少,应值得我们后人的尊敬!
我谨以崇敬的心情,向他们三人致以最真诚的:鞠躬!
他们三人的名字,依次是:内侍徒人费、勇士石之纷如和男宠孟阳。
从史料中,我们不难看出,当连称管至父带了一众暴徒刺杀齐襄公的时候,齐襄公的身边,仅仅就只有这三个人。那么,他的其他的侍从呢?不难想象,他的那一众曾经前呼后拥的侍从,当暴徒袭来之时,早己经逃之夭夭,各自为命了。
不然,又何苦仅有这三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留名史册呢?
这三个人的名字,估计就是徒人费有些儿令人费解。据《经义述闻·春秋左传上》给出的解释是:徒当为侍字之误[1]。侍人就是寺人,也就是内侍。
我是这样理解的,徒人费,其实就是一个姓费的在齐襄公身边伺候的内侍。或者,他的身份,就是人们看古时宫廷剧中的太监,其身份地位,应该是非常卑微低下的。
如果不是在齐襄公遇刺时,挺身而出,舍身护主,史书上肯定不会留下他的名号。
显然,他也算青史留名。
而且,还实至名归。
其实,他本来是可以逃掉的。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他选择了忠君殉国。
那一天,齐襄公在狩猎的时候,被一头撞进猎场的野猪给吓了半死。当晚,还在气头上的齐襄公,惩戒了徒人费,并让他滚出殿去。
徒人费这一滚出去,就迎面撞上了连称。
此时此刻,连称管至父己经带了一队强悍的暴徒,将齐襄公在贝丘的猎场围了一个水泄不通。徒人费脱掉上衣,露出被齐襄公惩戒的鞭痕,谎称自己也恨死了齐襄公,愿意再次进殿为连称探听消息。
猪脑子的连称,居然就同意了徒人费的请求。显然,连称未识破徒人费的诈降之计,应允其返回殿内。
徒人费进殿之后,就将连称管至父谋反并己经带兵包围了猎场的消息,告知了齐襄公。并让齐襄公做好逃跑的准备,他自己再次出去与连称周旋。
当然,他这一出去,就没有再回来。他想刺杀连称,结果被连称带来的暴徒们乱刀刺死。
小人物,迸发出人生最后的壮烈。
左丘明是这样表扬他的:斗,死于门中(《左传·鲁庄公八年》)。
这是史料中,对徒人费的最后描述。
第二个我要讲的自然是勇士石之纷如。作为勇士的石之纷如,他的职责当之无愧地,就是保护齐襄公。当徒人费倒下之后,当暴徒破门而入之时,石之纷如奋勇阻挡。
尽管力大无穷,武功高强,但毕竟双拳难敌西手,更何况,暴徒们是蜂拥而至。
左丘明用悲悯的笔触写下了八个字:石之纷如死于阶下(《左传·鲁庄公八年》)。
我没有查到石之纷如还有其他的记载,仅在《左传》中有此一笔。
但是,就此一笔,石之纷如则流芳百世。
我要讲的第三个人是,男宠孟阳。既然是男宠,他显然就不具有保护齐襄公的职责。他的职责,不过就是脱光光为齐襄公的淫乐,提供舒爽与畅快,激昂和惬意的炫丽光滑的肉体。
但是,在暴徒袭来的这电光火石的生死之交的紧急时刻,他并没有自顾自地抱头鼠窜,罔顾奔逃。而是毅然决然穿上了齐襄公的衣冠,引火烧身,将暴徒的视线引向自己。
孟阳身为近侍,日常侍奉君主起居。值此危局,他的目的,自然是试图混淆刺客的视线。
从而为齐襄公的逃命,争取时间。
当然,他被暴徒当着齐襄公的面刺杀。
孟阳死于非命。
左丘明老先生继续写道:遂入,杀孟阳于床。曰:非君也,不类(《《左传·鲁庄公八年》》)。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他这引火烧身混淆视线的计策,并未得逞。因为,很快就被连称等人认了出来,他并非齐襄公。
齐襄公并没有因为孟阳的牺牲,而逃出生天。
当暴徒发现杀错人之后,很快即反应过来。毕竟齐襄公在贝丘的这个狩猎场,早己经被连称管至父带来的暴徒,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齐襄公同样死于非命。
左丘明老先生不动声色地继续描绘: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左传·鲁庄公八年》)。
尽管,孟阳的牺牲,并没有最终拯救齐襄公。
但为救齐襄公,他那忠心护主的毅然决然的勇气,仍然值得我们后世之人敬仰和敬佩。
同样地,孟阳易服代死的举动,虽未能挽救齐襄公性命,但其“以身蔽主”的行为,符合春秋时期“士为知己者死”的准则(《说苑·复恩》)。
这种将个人荣辱系于君主安危的价值取向,深刻影响了后世忠君观念的塑造。
同样的,除了在左老师的笔下,看见有记录孟阳一笔之外,我依然没有找到关于孟阳的其他历史记载。
尽管,孟阳出身不明,所承担的工作及任务,也很让人嫌弃与不屑。但就凭《左传》这一笔,也不失为英雄本色。
就此一笔,青史留名。
必须说明的是,《左传》明确记载徒人费、石之纷如、孟阳三人护主殉难,其余侍从未见史载,或死于混乱,或西散逃亡,具体情况己不可考。
齐襄公死于非命,齐国政局必然动荡。公孙无知真能得偿所愿,登上齐国君位吗?而且,登上君位之后,也能得到齐国中央政治局卿士大夫、包括乃至齐国人民的真诚拥趸吗?
欲知后事,我们下文分解。
[1] 清代王引之《经义述闻·卷十七》提出:“徒当为侍,字之误也。侍人即寺人”。此说虽为学界部分采纳,然简帛文献中“徒人”亦见于战国官制,其身份仍有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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