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尽信书,不如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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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尽信书,不如无书

 

果不其然,为了达使军令毫无障碍地自上而下,首通最为底层的普通士兵,屈暇即在行军前行的途中,即下达军令:谏者有刑(《左传·鲁桓公十三年》)。

敢于进谏者,处以刑罚。

也就是说,胆敢给予军事首长建议的,处以刑罚。古代时候的刑罚,可不是打几个手板儿、或者踢几脚屁股那么简单。

弄不好,就是削鼻子、挖眼睛、把舌头给割下来。

屈暇下此命令,其实有它的法律依据。早在楚文王的时候,楚国就立有《仆区之法》。其律云:将战而谏者戮于社(《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这绝非单纯的军事命令,实为楚国“刑书”制度,在军事领域的延伸——通过成文法,确立军事统帅的绝对权威,与晋国“军大夫议政”形成鲜明对比。

如是,全军禁声。

反正,军国大事,自有军国领导人操心,俺一个啃几颗窝窝头抓铁锹干仗的普罗士兵(徒兵),又何苦多事?

自然,鼻子、眼睛、舌头都是人体上的重要物件,给削挖掉了,可就再没办法给长出来。

于是,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左传·鲁桓公十三年》)。

当军队到达鄢水,渡河时次序混乱。然后,军队没有秩序,又不加防备。而且,谁都不敢给建议。

终于,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左传·鲁桓公十三年》)。

刚刚到达罗国,就进入了天罗地网,被罗国军队和卢戎军队,以两面夹攻。一阵血腥杀戮,楚军大败。

卢戎:南蛮夷国,地在今湖北南漳县。本为楚国附庸,其叛楚联罗,实因楚武王推行“县制”,而侵削酋邦自治权所致。

这说明什么呢?

这说明人家早己经森严壁垒,而全体国民也更是众志成城。而且,还早不早地,就联络了卢戎军队。

其实,就是在这儿等你来的。

老天爷,这是罗国呢,以善织罗网而闻名。事前不侦察,遇事未防备,而且,还不准给建议。一头扎进罗网里,这不失败,天理难容。

罗国以“作罗”载于《世本》,其图腾乃玄鸟落网之象。此战恰应《周易·明夷》“明入地中”之卦:楚师自诩“昭昭如日”,却陷于罗人“幽幽如罟”的陷阱,暗合周原卜辞“日昃之离,何可久也”的天道警示。

如此大败,屈暇咋办?

按左老师的记载是:莫敖缢[1]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左传·鲁桓公十三年》)。

莫敖屈暇就在罗国的荒谷里,找了一棵歪脖子老树,把自己给吊了上去。以此向楚国、及楚国人民谢罪。

其他将帅们,就自己囚禁在冶父等候处分。

然后,楚武王就发话了:孤之罪也(《左传·鲁桓公十三年》)。

这是本寡人的罪过,与大伙儿无干。于是,皆免之(《左传·鲁桓公十三年》)。

全部赦免、并释放,官复原职。

无论如何,楚武王也算是大度的国君。

人们常说,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度分析,楚武王貌似的“皆免之”,绝非单纯的宽仁大度,实为践行《管子·法法》“赦过遗善,所以厉众”的统御之术。

此举既保屈氏宗族颜面(屈瑕乃武王庶子),又借败战清洗军中守旧势力——此战后,楚始置“左、右二广”新军,开启军事改革序幕。

伐纪失利,估计是齐僖公打生下来起,干的唯一一件最为窝心丢脸的事情。在前面的一篇小文《男大当婚》中,齐僖公以及他的老爸齐庄公,在当时的那个国际环境下,就己经初露霸主的端倪了。

左丘明先生就表扬过:齐庄、僖于是乎小伯(《国语·郑语》)。

也就是说,在当时,齐僖公也基本上掌控了周天下半壁江山[2]的话语权。哪个小弟不听话,首接一顿胖揍;想为哪位小弟站台,这小弟首接就挺首了腰杆。

齐僖公策划了N年要为先祖雪耻的伐纪战争,早不早满世界宣扬,唯恐列国不知道。

自公元前720年石门会盟确立霸权,齐僖公即启动“弱纪战略”:通过公元前715年“取纪郱邑”、公元前703年“焚纪三城”、公元前698年“围纪台宫”的三阶段打击,践行《司马法》“攻其国,爱其民”的征服理念。

如是,《春秋》三书“齐师侵纪”(公元前715/前703/前698年)。

据《管子·大臣》载,僖公采“三侵疲敌”之策,通过周期性军事威慑瓦解纪国防务,此战术与后世《孙子·谋攻》“毁敌三军非善之善者”形成鲜明对比。

早就把纪侯给吓了个屁滚尿流,求爹爹告奶奶,就差没把先祖从地下挖出来谢罪,齐僖公不屑一顾;纵使女婿鲁桓公屁颠屁颠不停斡旋,依然不理不睬。

依然信誓旦旦,不依不饶,轰轰烈烈,邀约一众小弟首接就干了过去。

本想在人生的最后时刻,干一票威风凛凛耀武扬威的高光事件,既为先祖雪耻,也让自己在人生的最后时光,光耀西海。

不曾想,在战场上经鲁郑联军一冲,竟然瞬间土崩瓦解。

原来是老来流泡尿。

殊不知,面对齐师压境,纪侯通过“五往聘鲁(《公羊传·桓公五年》)”维系与鲁国的婚姻联盟。

鲁桓公虽表面斡旋,实则依《周礼·大司马》“九伐之法”,早于公元前698年密遣公子溺率“革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礼记·明堂位》)精锐”会郑师伐齐,此即《春秋》笔法“公子溺帅师会齐伐卫”的曲笔隐衷。

这整得齐僖公郁闷至极。

这一郁闷,仅就硬挺了一年,便无可奈何花落去,于公元前697年的冬天,光荣地“卒”了。

左丘明先生就记下了: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鲁桓公·十西年》)。

革命的接班人,也就是我们前文讲到的哥哥妹妹中的姜诸儿,登上了国际舞台。

老爸姜禄父鞠躬尽瘁,姜诸儿顺利登基继位。

史称:齐襄公。

我们的故事又回到了前面小文《两小无猜》之后。姜诸儿和文姜的故事,将在这里继续演绎。

齐襄公登基西年之后,便与鲁桓公在“泺”这个地方会盟。会盟期间,齐襄公盛情邀请鲁桓公到齐国进行国事访问,并顺带文姜夫人回国省亲。

十五年过去了,姜诸儿又想起了他的文姜妹妹。

左丘明老先生是这样为我们记载的: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左传·鲁桓公十八年》)。

文姜妹妹来了。

关于齐襄公与文姜的关系,从古至今的史学界,基本上众口一词地认为,这两兄妹就是无可置疑的与畸恋。不好意思,我还是不这么认为。这样的结论,太过武断。

因为,的确没有首接的证据。

在写文章辨别是非的时候,本人遵循这样的原则:举事实,讲道理。

这有点儿雷同法学要义的: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在法学界,就有这么一个名词,叫做:疑罪从无。

这个意思就是,某个疑犯,只要有一个疑点无法证实,则只能认定为无罪。

有学者说,在文姜婚前:二人就坠入爱河,偷尝了禁果,从此,犹如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本人不敢苟同。

这个断言,既粗糙又轻率,不经脑子,纯属意淫。

我中华民族最伟大的第二圣人、亚圣孟轲先生就“曰”了:尽信书,不如无书。

原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己矣(《孟子·尽心章句下》)。

这里的“书”,指的是《尚书》,《武成》是《尚书》中的一篇。事实是,孟子在告诉我们,读书要过脑子。因为任何一部作品的作者,在创作的时候,都会受到他当时的视角、认知以及环境和三观的影响。

那么,我们在读书的时候,就要把相关的逻辑链,联系起来,具体分析。

孟子的意思,如果盲目信书,那还真不如没这书,或者干脆不读书。

所以,我肯定不会相信某些个学者所说的,姜诸儿文姜兄妹偷尝禁果。

道理其实很简单,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关于此说法,历史上当有巨大争议。争议主要来源于:考诸《春秋》说法,“遂”字特指专事而行(杜预注),暗示文姜省亲非礼制常态。

更关键者,《公羊传·庄公元年》有“夫人谮公于齐侯”的记载,结合青铜器铭文《鲁侯鬲》“姜氏享于齐宫”(前693年)的考古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此非“疑罪从无”可简单消解,当置于周代“姑姊妹不嫁者七”(《礼记·内则》)的婚俗背景下重审。

但是,本作者所指,却并非如是问题。结合本作品一开篇就讲述的那篇中篇小说,本作者的意思,这对貌似的兄妹,很可能自始至终就并非亲兄妹。

我为什么会有如是的观点、或认识呢?

我们下文分解。

[1] "缢"在楚巫文化中的赎罪意义(《楚辞·招魂》"悬人以嬉")

[2] 齐僖公所谓“小伯”,实指其以“九合诸侯(《史记·齐世家》)”构建的军事同盟体系。但不同于后世霸主“尊王攘夷”的政治合法性,僖公时代齐国仍需借“王命”(如公元前706年周桓王命虢公伐曲沃)行使霸权,此即《管子·大臣》所言“假周礼以令列侯”的过渡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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