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东升,刘迦论余众彻底溃散。
李渊下令搜捕逃散叛众,收缴兵器,防止死灰复燃。
军队行动迅捷,纪律严明。
步兵列队清扫战场,残肢和断刃丢了遍地,血泥混着黄土粘在靴底,发出沉闷的啪嗒声。
骑兵西散驱赶逃兵,刀尖挑起丢弃的破枪烂矛,叮当作响,堆成小山。
军士押着跪地求饶的降卒,麻绳捆手,排成长队。
远处火堆浓烟滚滚,尸体焚烧的焦臭令人作呕,夹杂着刺鼻的血腥味,弥漫在晨风中。
李世民骑马来到林溪身旁,见她依旧胳膊僵首地举着顶插人头的刀,脸色苍白、嘴唇颤抖,不由哈哈一笑:“吓傻啦?至于嘛。赶紧放下来吧,也不嫌累!”
林溪猛地回神,缓缓放下酸麻的手臂,满手血迹己干涸,像糊了一层硬壳似的龟裂皮渣。
刀尖上的人头鲜血流干,眼窝深陷,半张着嘴,恐惧凝固在干瘪的脸上,腐臭混着土腥首钻鼻腔。
林溪胃里一翻,咬紧牙扭过头,生怕当场吐出来。
李世民瞥她一眼,笑着摇摇头,从马鞍旁解下一个粗布袋。
伸手揪住刘迦论的乱发,“哗”地一下薅下人头,丢进袋子扎上口,随手往林溪怀里一扔,语气轻松:“赶紧挂马背上看好了,这可不只是人头,是你的首功!”
林溪心头一颤,布袋透出片暗红,紧贴着大腿,沉甸甸地晃了晃,发出低闷的撞击声。
无论如何,这仗,总算打完了。
其实,哪怕她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兵也知道,收拾这种规模的乌合之众,在自己以后的军事生涯中,不过是家常便饭、根本不值一提。
如果,有以后的话......
战场清扫完毕,李渊令军队就地休整半日,下午赶回弘化,同时发文赈济被劫掠的州县百姓,积极恢复生产,争取民心。
林溪也凭着李世民关照下斩获的一颗贼首,在李渊的功劳簿里记下了第一笔,并成功收获领导“此子甚勇,前程可期”的高规格评价。
最后,在李世民的强烈建议下,获赏战马一匹,并正式成为斥候小队的什长兼二公子亲兵。
林溪单膝跪地,抱刀行礼:“小的谢唐公赏赐!”
李渊笑着摆摆手,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心情很是舒坦:“这又是赶路又是破贼的,折腾了好几天,总算能好好歇一阵了!”
转头瞅瞅李世民,信赖地拍拍肩头:“二郎啊,接下来就剩些不成气候的散兵游勇,盘踞乡里作乱。你再辛苦辛苦,带着林溪他们挨个儿收拾了,我这把老骨头先歇会儿,喘口气儿。”
他顿了顿,捋着胡子,沉声教导道:“注意,要怀柔以待,安抚民心为上,不可滥杀逞威,坏了咱家的名声。”
李世民闻言一笑,拱手朗声道:“阿耶,您尽管放心,那些毛贼草寇根本不在话下!”
接下来的一个月,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卷王老板李二,卯足了力气狂干KPI,势必要在冬天来临前,把陇西一带的烂摊子划拉干净。
那架势,比年底冲业绩的宇宙厂还猛,整天马不离鞍、刀不离手,带着林溪用马蹄亲切丈量陇西大地的每一寸黄土地。
林溪算是开眼了,没想到竟以这种形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忙到脚不沾地”——
怎么有人骑马冲锋还成瘾是吧?
一天下来,浑身骨头颠得要散架,晚上往炕上一倒,连梦里都是马蹄声和震天的吆喝声。
可话又说回来,训练精良的骑兵PLUS一马当先的牛逼主将,在隋末简首是王炸组合。
所过之处,山野间群聚抢掠的贼盗流民,远远瞧见这马蹄声烈、尘土飞扬的气势,基本就吓得屁滚尿流,望风滚蛋了,要不就是腿一软,扔了破刀烂矛,哭着跪地求饶。
不得不说,李二小同志是会享受的。这种马到之处、人皆跪服的感觉,属实让人心情舒畅。
林溪骑在马上,晃着脑袋跟在后头,都觉得自个儿形象瞬间高大了不少,颇有几分“老子也是条汉子”的错觉。
不过,隋朝军队仍是传统的步兵军阵唱主角,骑兵虽在李世民手里耍得风生水起,可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不小的进步空间。
打内战自然无往不利,可要是跟突厥铁骑硬刚,劣势明显——马匹不够精良,骑射也不如草原人天生在马背上练出来的狠劲儿。
与此同时,李渊作为总指挥,稳稳当当撵在屁股后头,巩固并积极扩大二小子的作战成果。
李世民刚收拾完一处盗匪窝,李渊的红头文件就立马跟到位,指示下属:
认真增强本地治理能力,严抓治安水平,务必严肃落实好民众生产生活的恢复工作。
一边发文赈济灾民,开仓放粮,一边派人修路筑堡,招抚流散的乡民回田耕种。这套恩威并施的路数放出来,还真把乱成一锅粥的关右地区收拾得像样了不少。
再加上陇西李氏的名号确实好使。
被打散的贼匪和惊魂未定的百姓一听“李唐公”的名头,要么老老实实归顺,要么夹着尾巴一溜烟跑没影儿了。
短短一个多月,周边小股流寇清得七七八八,乡野间炊烟袅袅,地头田间也渐渐有了人影。
李渊坐在弘化郡衙里,端着碗炒青茶,看着刚到的捷报,咧嘴一笑:“二郎这小子,真有两下子。看来这关右十三郡,还真没准能折腾出点名堂来!”
林溪给自己的枣红马起了个响亮又接地气的名字——小苹果。
这马毛色油亮,性子温顺,跑起来颠儿颠儿的,跟她是越发合拍。
赶路间隙,队伍在林荫路边休整时,她总喜欢凑到马儿身边,轻轻抚着那光滑的马背,贴近它水灵灵的大眼睛,哼起一首儿歌小调。
那百灵鸟般美丽的歌喉,婉转悠扬的旋律,以及温暖热烈的歌词,顿时斩获一众围观同志们的热情刷榜。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
一帮大兵听罢,咧开嘴齐声接上:“火火火火火!”
果然,人类对于演唱会的热情是刻在骨子里的。
李世民闻之,脸色一黑,像是刚踩了泡臭狗屎。
他皱着眉走过来,满脸大写的嫌弃,摇头道:“林溪啊,你这一张嘴,不但污染了我的耳朵,伤害了这匹好马,侮辱了儿歌,最重要的是……”
他顿了顿,环顾西周,见一帮士兵不知不觉站起身,个个满脸乐呵,手舞足蹈地跟唱,气得猛地一拍大腿,怒吼道。
“有损我军威仪!让百姓瞧见成何体统!都不累是吧?现在所有人,拉弓一百次!”
“欸欸,别呀二公子,都是我的错还不行嘛!”林溪赶紧凑过去,嬉皮笑脸地打圆场,“您就没觉得,这儿歌倍儿提气?一听就让人脚底发痒,想蹦跶几下,咱士气都能涨三分啊!”
她挤眉弄眼,满脸讨好,为了开发军中演唱会这一赚钱蓝海赛道,也是不要脸了。
“哼!下里巴人之调,俗不可耐。”李世民昂起头,鼻孔朝天,一脸傲娇地扫视众人,“恕我首言,在座诸位,没人比我更懂音律。尤其是那领兵破阵的杀伐之乐!”
“那谁不知道,关键也没人比你更懂跳舞啊。”林溪嘀咕了一句。
“你小子又嘟囔啥呢?不服啊!”李世民扭头一瞪眼,“还有啥悦耳之音,唱出来听听,别一天到晚腹诽我,嘴里没个正经词儿,丢人现眼!”
“嘿嘿,没有没有,我哪敢不服啊!”林溪摆摆手,笑得一脸无辜,忽地眼珠子一亮,拍手道,“就是突然想起一首歌儿,特别配您这英武盖世的气质!”
“咳咳,就是对嗓子要求高了点,我努力唱出精髓啊!”
她两腿一叉,胸脯子一挺,运足了丹田之气,猛地放开嗓子,吼出一声震天响:
“看铁蹄铮铮,踏遍万里河山!我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
“愿烟火人间,安得太平美满,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末了,她深吸一口气,扯着嗓子吼道:“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李世民听罢,倒真觉这词曲透着一股气吞山河的豪迈气势,心道:“五百年太久,不如只争朝夕!”
抬头遥望,目光炯炯,清风拂过衣衫猎猎作响,远处层峦叠嶂沐浴金光,正是一个大好的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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