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嚓”夜晚的雷雨来得是那样突然,一道闪电骤然划过这座破旧的城市,一时间亮如白昼。
此时的大街上犹如刚清扫过一般,没有一个人影。雷雨的夜晚只有家里最安全、舒适。
而此时的李霆却半靠在一条胡同的墙上,坐在积水中,鲜血顺着他的胳膊流到手上,再从手上顺着紧握的刀子滴在身下的水洼中!
刚经历了一场殊死搏斗,李霆很累也很疲乏,但是他知道此时绝对不能晕睡过去,否则会失血过多而亡!他觉得刚才深入肩膀的一刀,要不是他及时闪了一下,现在可能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
即便如此,肩膀上的伤口流了多少的血他也不知道,只知道眼皮沉得像坠上一块铅,偏偏又不能睡,他在坚持,坚持等到春哥的到来。
头越来越沉,意识越来越模糊。歪靠在墙上的李霆却露出一丝笑意,他又想到自已儿时,想到虽不幸福,但却最起码有个家的童年。
他出生在古老的运河畔。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尚在襁褓中的李霆便成了不吉祥的代名词!只因为他是在一场罕见的冬季雷雨中出生的,村里的老人们认为是不祥之兆。
他自出生以来就是灾星高照,每年总要被雷劈到一次。因此李霆从小就年年住新房,被雷劈掉的屋顶总要修啊!这可苦了李霆的父母。自七岁起,他就住院子里的窝棚,只为将成本较高的修房子,降为成本较低的填院子。
那时的李霆也懂事了,虽然总觉得村里人看他的眼神挺怪,但怎么个怪法也说不出。同龄的孩子们玩得正开心,只要他一来马上作鸟兽散。
李霆的事村里人都知道。以前,但凡村里有人赌咒发誓,都是手抠脸朝西,说如何如何就让雷劈死云云。自从村里有李霆,每年都会遭雷劈以后,就没人这么发誓了。从此以后,改为手抠脸朝李霆家,说如何如何就让李霆去他家住一年云云。
在白眼、歧视、流言蜚语中,李霆一年又一年的长大了。变了的是身高体重,不变的是粗糙的略黑的皮肤、刚长出一点的头发和稀疏的眉毛。
那年李霆十二岁,一时兴起就爬上了一棵树。岂知此时突然天降落雷!待到他从树上掉下来时,这棵树已经变为了焦黑的树碳!
这棵树是村里的“神树”!但凡村里谁家生点小病,准备点祭品拜一拜“神树”,病也就好了。现如今,这“神树”竟然败坏在李霆这倒霉孩子手里,真是婶可忍,叔不可忍!
村里的长者决定,将这颗灾星驱逐出村!李霆的父母虽是不愿,但众怒难犯。最后村委会以一张“准生证”,决定了李霆的命运。
想到这里,李霆的眼角了…
在那个秋天萧瑟的冷风中,卷着满天的黄叶。一片片枯萎的败叶,亦如此时的他。虽然叶子不想离开生养它的家,但是它能抗拒这刺骨的秋风吗?枯黄的败叶不甘心的打着转,力争在落入河水前再看自已的家一眼!
能看多久呢?看看家再回头,看看落进运河中的败叶,抬起脚顺着落叶漂走的方向,十二岁的他走了,跟着随波逐流离家的叶子走了…
流浪的人有家吗?没有!他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他的家!但是,这种要饭乞讨,颠沛流离的日子结束在了春哥手里!
想到春哥,李霆仿佛忘记了肩上的疼痛,忘记了还不断流出的血。他笑了笑,那样灿烂,好像受伤濒死的并不是他…
那天很冷,天上挂着太阳但仍然觉得冷得刺骨。此时的他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就在这天,他在车站认识了春哥。李霆随着他来到车站广场的早餐摊前,见春哥不知从哪摸出一张叠得很小的一块钱,买了两个包子。
春哥抬起头,一边歪着嘴角冲他一笑道:“想吃吗?叫声春哥听听。”
李霆忙恭敬的喊了一声:“春哥!”
春哥大方的递给了李霆一个包子,拍了拍李霆的肩膀说:“你叫我一声哥,我就把你当兄弟哥们儿。能在一块吃包子,这叫缘分。吃吧,兄弟!”
手捧着包子的李霆,这回才真心实意的再喊了声:“春哥!”
“行了,行了,不就俩包子吗,至于感动成这样。”春哥笑着从兜里掏出半盒“五亭”烟,用火柴点着深吸了一口便递给李霆,嘴里一边冒着烟气一边说:“兄弟,来一口?”
李霆以前见村里大人们吸过烟,可自已从来没吸过。
依言接过烟也吸了一口。
“嗬、咳!”
在春哥的哈哈大笑中,李霆慢慢恢复了正常。
“兄弟,你还太嫩,慢慢学吧!”
李霆随着春哥在车站广场上晃悠,只见春哥俩眼珠子乱转。忽然,春哥站住了,小声道:“兄弟,看见前面那个穿大衣的没有?”
李霆抬眼一瞅,一个三十多岁的高个男子带个兔皮帽、身穿军大衣、手提行李正在向车站走去。
“兄弟,待会儿你上去抱着这家伙的腿要饭吃,要饭会不会?”
“会!”李霆坚定的回答道。
“很好,最后听到我的哨声你就跑,跑得越快越好,明白吗?”
“放心,我明白!”
于是,两个脏小孩冲向一名手提行李的旅客。其中一个脏小孩一把抱住旅客的左腿,嘴里还念念有词:“各位大爷大娘大叔大婶,可怜可怜我这七天没吃饭的人吧,金的银的咱不要,给口吃的就行了!”说着还把眼泪鼻涕往旅客身上擦。
“哎!干什么、干什么!松开、松开!”
这旅客也急了,这可是今天刚换上的新衣服啊,怎么就让这个小乞丐盯上了!
正急迫间,又被另一个脏小孩抱住了腰,可真把这位旅客恶心坏了!
“松开、快松开!我给你们买吃的!”旅客高声疾呼。
两个脏小孩不管不顾,各忙各的。好一会儿后,当旅客放下手提的行李,欲扯开身上这对难缠的小孩时,那抱腰的小孩手中忽然多了一个钱包,只见他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打呼哨。
一闻呼哨声起,抱着腿的小孩向侧面一滚,狡兔一般爬起,一溜烟不见了。
这时旅客才意识到不对头,伸手往怀里一摸,悲惨无限的喊道:“我的钱包啊!”
车站附近胡同内的一个小公共厕所里,春哥手拿一沓钱正老练的数着,钱包已被扔到厕所房顶。
李霆看着春哥手中的钞票,一阵眼晕。终于春哥点完手中的票子,一抬头看见李霆那傻样,笑了笑调戏道:“怎么了兄弟,头回见这么多钱吧?头有点晕是不是?”李霆不好意思笑了笑。“走!咱俩兄弟找个地方坐会儿,吃点东西。”
二人在胡同里七转八转,来到一家小饭店门前。
“呦呵,王春来了啊,你小子欠我的钱啥时候还呐!”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胖子坏笑道。
“老板,我这不是来了吗。这是我兄弟,兄弟给老板问好!”
李霆闻言忙冲老板微微鞠躬道:“老板好!”
和老板说了需要的吃食,等了片刻,一盘酱牛肉,一盘花生米和四瓶啤酒先端了上来。
李霆与春哥面对面坐着。说实话,这是李霆头一次进饭店,头一次喝啤酒,头一次干这么新鲜刺激的事。最重要要的是,头一次有同龄人对他这么友善。
饭桌上又添了糖醋鱼和糖醋排骨两道菜。“来!兄弟别客气,吃!为我们第一次合作成功干一杯!”
李霆吃得舌头都快咽到肚子里了,这啤酒味道虽然不怎么样,但头晕晕的感觉还真不错!
俗话说“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半瓶啤酒下肚,李霆感觉周围的事物变得亲切起来,往日阴霾一扫而光!
“来!春哥,兄弟我敬你一杯,今后春哥指哪,兄弟打哪!”
“呵呵,这话哥爱听,干!”转眼四瓶啤酒见了底。
王春今年十五岁,他自幼父母双亡,在大伯家长至九岁被扫地出门,从此开始浪迹社会。闯过周边各个县市,在结交各色人物中,学会了“扒窃”技术。
开个“天窗”,摸个“平台”,下个“地道”,那两根小指头不说出神入化,也说得上炉火纯青了。
就靠着这手艺,几年来活得也蛮滋润。年纪虽然不大,但在小盲流中,算得上是见多识广的元老级人物。
听完春哥的“生平简介”,李霆同命相怜之心大起。趁着酒兴,也将自已的一番遭遇倾盘托出。
“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李霆与王春互有惺惺相惜之感。效仿古风,两人互报生辰八字,点了三根烟放在桌边,跪在地上结成异姓兄弟。
“我李霆、王春,今日结成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若违此言,五雷轰顶!”至此,李霆方知春哥姓王。
结拜完,二人双手互执,均从心头生出一种久违的归属感,一种家的感觉,一份依赖和信任,一份牵挂和执着。十二岁的李霆因为有了王春的存在,顿时感觉这座城市也不再陌生。
这哥俩今日摸了条大鱼,当李霆听说钱包里有两千多现金时,眼珠都差点掉出来。王春也确实有老大哥的风范,带着李霆洗了澡又买了身衣服。
什么是幸福?冬天冷有棉袄,夏天热了有雪糕,黑暗中有亮光,内急了能找着地方撒尿。更何况还有两千多块钱和一身新衣服!这段日子以来,李霆第一次躺在床上,第一次带着满足的微笑入梦…
李霆艰难地动了动身子,仿佛又回到那张虽然小但却给他带来前所未有舒适的床上。雨还在下,血还在流。浑身湿得精透的他,不知道自已是否能撑到春哥来救他。伸出舌头舔舔嘴角的雨水,已陷入半昏迷状态中的他感觉好了一些些…
一晃半年,李霆跟着春哥真没少见过世面。会抽烟喝酒了,会打台球玩电子游戏了,言谈举止越来越像小混混。更重要的是,在春哥的悉心传授与严格教导下,李霆天赋还算不错,“二指禅功”也登堂入室,初窥奥义。
这哥俩经过半年的磨合,配合的愈加天衣无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默契无间。然而,由于两人的默契配合,在车站做了几次“大活”后,便不可避免的被其他几个盗窃团伙盯上了!
火拼!
已经十六岁的王春和十三岁的李霆,现在显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和这些盗窃团伙火拼。无奈之下,只好每出一份货就交给他们一部分“孝敬钱”。
这种日子持续了半年。人不是在忍耐中死亡,就是在忍耐中爆发!
王春与李霆选择了后者!
哥俩去地下商场买了两把匕首,决定先从势力最小的四金刚中的小金刚毛四下手。经过几天的盯梢,两人掌握了毛四的行动规律和住的地方。
那一天风很大。到了天黑,阵阵地风声还是像孤狼般不停地嚎叫。
哥俩在刺骨的冷风中,并没有感觉到冷,只感觉自已的心“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出来了!”李霆小声说道。只见毛四喝得醉醺醺地从对面的一个小火锅店里晃悠着走了出来。
两人握了握怀中的刀柄,仿佛这冰冷的钢铁能给人以莫大的力量和勇气。
慢慢的跟了上去,就在毛四转进胡同的那一刻,两人突然加速追上了毛四。
亮刀、猛刺!
惊愕、惨呼!
一刀、两刀、三刀!刀刀刺向要害!
次日清晨,道上传出一个消息:小金刚毛四死在离家不远的胡同里!
李霆二人按捺着心中的不安与恐惧,依然像没事人一般,该做活做活,该孝敬孝敬。一直过了十多天,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两人提心吊胆的事情没发生。没想到的是,事儿却不经意间落在李霆头上。
这天下着雨,打着雷。李霆落了单,被三个十七八岁的小混混堵在了胡同里。
打架对李霆来说很正常,几伙人为争夺一个容易得财的地方,经常打架。因为王春、李霆的手艺好,孝敬多。所以便被几个大哥默许在最肥的场子做活。
现在早就眼红李霆哥俩的人,找到了机会,碰到落单的他。这茬事儿好像除了打,就只剩下跪地求饶,再卷铺盖滚蛋一条路了。
十三岁的李霆身材还很单薄,但是曾经的经历却给了他最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三个人,他没有第二选择!
狭路相逢勇者胜!
李霆一只手打着伞,另一只手慢慢伸到后衣襟里,一只脚略微前迈半步笑道:“哥几个今天好兴致啊,是不是又做了个大活?”
“去你妈的少扯淡!哥们问你今天是战还是降?”三人里头最毛躁的黄毛小子问道。
李霆死盯着说话的人道:“战?我看不必了吧,你们仨,我自个儿。嘿嘿,说吧,降又如何?”
那三人怪声怪气地笑了一声道:“草,以后不要让我们在城里见到你!往后见一次打一次!”
“你去死!”李霆伞一扔,身形突然暴起,全力出刀!
刀尖还是那样冰冷,但此刻冰冷的刀身带着血红的暖色从黄毛小子的肚子里拔了出来。没有任何废话,在残酷的现实中,只有刀子见血才能为自已冲出一条生路!
此时的三个人三把刀,变成了两把刀。那黄毛小子已经废了!
一挑二,绝不能退!拼刀子最忌讳将后背交给对手!
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此时李霆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在他眼中只有敌人的刀与自已的刀!
这俩人在搏斗中看到李霆不要命的打法,心慌害怕了。不愿意和李霆以命换命,找了个破绽,砍到了李霆肩膀一刀,趁机抬起地上的哥们跑了…
雷雨在继续下,流在地上的鲜血变得浑浊不堪。只有李霆肩膀还在冒出的血依然充满生命的赤红!“没想到我竟然和小金刚毛四一样的死法!到了阴间就再让你死一回!”这是昏迷前,李霆最后的想法。
雷雨中,一道焦急的身影在雨中拼命地奔跑,边跑边狂呼:“李霆!李霆!”这声音在雷雨中显得那样缥缈。
“这是哪?”醒过来的李霆想抬头却被一只手按住。
“草!你小子可把我吓坏了!医生说再晚点你就失血过多而死了!你要是死了我还不得愧疚死啊!”听到春哥哽咽沙哑的声音,李霆知道自已死不了了,由于肩膀上的伤,他只好冲着天花板笑道:“呵呵,就那几块料还想把我弄死?哥俩享福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王春一听,笑着用袖口擦了擦眼泪,又抹了把鼻涕责怪到:“呵呵,臭小子,这回算你命大。你要是再来一回,我可就死你前头了!”
李霆勉强转过脸看着王春做了个鬼脸,笑着说:“可别,你要是先死了,谁来抢救我啊?”
“哈哈哈哈!”刚笑了两声的李霆就笑不出来了,伤口真疼,不过心里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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