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74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原本就颇有热度的监控视频事件因为沈怜的real发言,流量不降反增。

可在无名的角落中,一个素人号发布的微博内容让沈怜再次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个网名叫“豆豆”的账号于凌晨更新了一个长文:

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来自于一个普通的家庭。

按理来说我是没有机会认识沈怜这样的大小姐的。

但偏偏,由于我中考时的稳定发挥,以市文科状元的身份被A市实验中学录取。

校方了解到我家境不好,除了在学费上有减免,还替我报名了奖学金。

重重的阴差阳错,才让我和沈怜在高中时期相遇,也让我度过了噩梦般的三年。

那时的沈怜仗着自已的家世和追求者的追捧,经常修理“不听话”的学弟学妹们;也时不时的会教训一下自已潜在的假想敌。

但她在老师和家长面前还保持着乖女儿乖学生的人设,而在她的追求者那里,则保持着高岭之花的形象。

而我只是因为拒绝了把假期作业借给她“参考”,就被她单方面打上“不听话”的标签。

她们在我上下课的必经之路上堵我,拽着我的头发逼我下跪认错,不然就要“吃点儿苦头”。

我也有尝试过把这件事告诉家长和学校,但她们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手法极为高明。

在学校和家长面前,无论他们说什么,沈怜她们都是一副“我错了,我什么都改”的乖巧模样。

但过后忍受不住霸凌而向老师/家长告发的那个人就会遭到更过分的报复:

因为害怕她们修理的对象留下证据,她们从来不使用暴力。

而是选择在三伏天使唤被修理的对象为她们不间断的跑腿,直到中暑晕倒。

或者在三九天逼迫被修理的对象用打湿过的身体部位贴室外的铁栏杆,再装作好心浇刚煮沸的开水,美名其曰帮忙“脱离困境”。

。。。。。。

她的微博很快就被沈怜的粉丝“攻陷”了:

【笑死!互联网真是发达!现在什么阿猫阿狗在微博上开个账号都能指摘我家怜怜的不是了!】

【真的吗?我不信!除非你拿出证据!】

【竟然能和怜怜做同学!是谁羡慕我不说!!![哭哭]】

【哈哈哈哈哈哈楼上的!你真是笑死我!你羡慕人家啥?羡慕可以她可以被你家主子霸凌吗?】

【楼上的你才是!不信谣不传谣!这个账号只是一面之词,说不定是对家或者黑子的野号故意来抹黑我们怜怜的!】

饶是沈怜的理智粉呼吁其他同担保持理智,该微博还是被闻讯涌来的吃瓜群众顶上热搜:

#沈怜 再爆霸凌【爆】

#沈怜 咎由自取【沸】

#地狱空荡荡 沈怜在人间【沸】

沈怜的粉丝更是随着热搜高挂开启了“无差别”撕人模式。

无论是路人还是其他家粉丝,只要对沈怜显露出一点点质疑或者不理解的态度,她们就会前赴后继的赶过去讽刺谩骂,个别激进的粉丝还扬言,要对质疑沈怜的网友“开盒”。

她们的威胁确实有效,一般人上网都不是奔着想要透露自已的真实信息来的。

所以当沈怜粉丝放话之后,网络上质疑沈怜的声音小了很多。

这让她们更加坚信自已是正确的,这次事件只是类似之前那些绯闻一样的有意抹黑。

正在网上冲浪的苏雅皱着眉头看着微博推送框下关于沈怜的内容,她有些恍惚沈怜是不是她最初认识的那个沈怜了。

她认识的沈怜只是被被娇惯着长大的女孩子,有些大小姐脾气罢了。

如果她的学生时代真如这微博上所说的一样。。。。。

和沈怜的相遇相识又一次浮现在她的脑海,她抱着脑袋,感觉头又开始疼了。

“金凌。。。。。。”

痛苦中,苏雅下意识呼唤道。

像是能够察觉苏雅的呼唤,苏雅的手机叮铃铃铃的响了,是金凌。

循着苏雅手机的响声,推开虚掩着的门的金凌找到了她。

待到苏雅就着温水咽下金凌递过来的药后,她向金凌问出了自已一直疑惑的问题:

“凌,我现在突然有点儿不认识沈怜了。我不知道这些年来,我了解的她和别人眼里的她哪个才是真实的她?”

金凌看着偶尔脑袋犯浑的小警花,觉得又傻又怜爱:

“人都有很多面的。你看到的她不一定是真实的她。。。。。。”

苏雅敏感的眯起眼睛:

“凌,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金凌笑了笑,不置可否:

“事情都是沈怜做的,没有冤枉她。只不过是被有心人留点儿心,把他们都收集起来。。。。。。”

苏雅闻言,震惊的瞪圆了双眼。

金凌:受不了!~好可爱!~

“啪!”

苏雅伸手拍掉某狐狸掐上自已脸颊的“咸猪爪”:

“别掐!再掐我哭给你看!~”

“我错了~。。。。。。”

金凌的假哭求饶声传来。

就在苏雅和金凌打打闹闹之际,吃瓜网友们又迎来了新的反转:

继沈怜经纪公司下场发官方声明表示

“该网友的‘爆料’纯属诬陷,经纪公司将保留向该网友提出诉讼程序的权利”后,

该网友也“头铁”的甩出了证据:

是学校对沈怜开出的书面警告单:

高一2班沈怜同学,因伙同同伴等三人在体育课时对小林(此处已作化名处理)以“谈话”为由带其至无人处,简单问话后,对小林进行嘲讽,谩骂,并拳脚相向。

该事件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影响也极为恶劣。

校方按照相关条例,对沈怜同学作出公开检讨并书面警告处分,以儆效尤。

希望沈怜同学能够从此吸取教训,下不为例。

。。。。。。

【完了完了完了!看这个不疼不痒的处分,这个小林百分之一万会遭到报复!】

【没错没错!校方和家长之于施暴者,虽然前者对后者有威慑力和强制力,但并不能保证检举者/受害者不被其报复。。。。。。】

【这算是实锤了吧?如果校方没有调查取证,应该是不会出具书面警告的。我记得这个书面警告对学生能否顺利毕业还是有影响的!】

【快拉倒吧!现在在网上随便搜搜书面警告的范文或者用AI生成一份是什么难事儿吗?

这怎么就是证据了呢?

再说,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个书面警告是真的,难道就没有可能是我们怜怜被冤枉了吗?

我说你们有些人,别太恨了好吗?[微笑]】

证据面前,还有沈怜的粉丝梗着脖子争辩。


    (http://xsgu0.com/book/gfahgd-74.html)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我们会尽快处理.举报后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http://xsgu0.com
小说谷 我的书架
↑返回顶部